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日期:2024-04-1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游览:

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省、朝阳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五)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八)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使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含马路市场)、机动车侵占人行步道和扒窗改门、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民政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噪声、废渣、有毒有害气体、烟尘污染和在城市道路乱撒冥纸、冥钞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组织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课题的调研。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三)承担朝阳市“161”重点工程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计财股、建管股、城建股、法规内审股、消防股

负责人姓名:白宗文  
  办公地址:北票市台吉大街305号
  联系方式:0421-536058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