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国家、省、朝阳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朝阳市委市政府、北票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高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市教育行业扶贫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负责拟订基础教育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负责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规划调整,并指导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工作。
(九)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
(十一)推进全市学校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负责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局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十五)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标准、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的监管,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传染病防治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老干办、中教股、小教股、体卫艺股、学前教育股、职教股、内审与资助中心、计财股、营养餐办、人事股、督导室、招生办、基建办、审批股、信访安全办、语委办、校车办、教育信息中心、招商引资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负责人姓名:韩泽义
办公地址:北票市新华路28号
联系方式:0421-582337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