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各市场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总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防控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冠病毒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6号》、《北票市市场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冷链食品流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协调、各方联动”的物防工作原则,根据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感染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冷链食品物防应急响应实行分级管理。市场局成立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各市场所、队、局机关相关股室要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疫情的冷链食品,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冷链食品疫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提供必要装备,科学应对,在保护自身不被感染的同时,能够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北票市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发生的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
(五)分级标准
按冷链食品感染病毒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社会影响,将冷链食品感染疫情防控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三个等级。
1.?I级(高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I级响应:
(1)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源头可能是冷链食品;
(2)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源头不是冷链食品,但在感染期间有接触冷链食品史,发运或仓储的冷链食品可能被污染;
(3)在北票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检出新冠病毒。
2.II级(中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II级响应:
(1)在其他地区检出新冠病毒,北票辖区内存在同批次冷链食品;
(2)冷链食品工作人员是密切接触者,在其可能被感染到隔离期间,接触过冷链食品。
2.III级(低风险)响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III级响 应:
(1)在其他地区检出新冠病毒,在北票辖区内存在同品种不同批次冷链食品;
(2)冷链食品工作人员是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虽然没有接触过冷链食品,但可能到过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机构
市场局成立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下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两个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
应急指挥中心:由党组书记、局长罗新华任指挥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玉、党组成员张占川任副指挥长。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由张占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张宇担任联络员,负责接收疫情信息, 并及时向副指挥长报告。
综合调度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玉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占川任副组长,法规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执法大队、各市场所为成员单位, 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后勤保障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玉明任组长,办公室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确定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并启动。
(2)指导各股、队、所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宣布冷链食品暂停生产经营品种、范围以及时间段。
(3)组织和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和处理工作。
(4)负责向疫情防指办和朝阳市局报送或者按规定对外发布冷链食品疫情等重要信息。
(5)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物资。
(6)保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络,及时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援。
(7)指导开展舆情应对。
(三)综合调度组主要职责如下:
(1)指导各股、队、所冷链食品疫情调查工作,实施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命令,实施场所封闭措施。
(2)指导各股、队、所牵头做好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人员的核酸检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冷链食品及其环境的消杀,依法依规处置受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或有风险隐患的冷链食品。
(3)负责组织、指导在冷链食品疫情期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指导各股、队、所冷链食品疫情处置工作中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等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各班子成员联系对应市场所做好辖区内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冷链食品疫情处理时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采购、储备、发放个人防护物资。
(2)负责指导相关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物资和消毒剂。
(3)负责舆情应对。
三、应急响应
(―)冷链食品疫情I级(高风险)应急响应
(1)疫情信息报送。各股、队、所应及时分析、评估疫情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10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副指挥长报告,副指挥长即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决定启动冷链食品疫情I级响应后,即时向北票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及朝阳市局相关领导报告。
(2)涉疫食品溯源调查。疫情发生地立即开展涉疫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上级供应商和下级销售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通报疫情信息,并牵头协调卫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开展人员及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
(3)涉疫食品及场所管控。涉疫区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并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请示指挥部发布命令,全部暂停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冷链食品全部进行冷冻储存,避免腐烂变质而造成疫情防控复杂化。责令可能因密切接触者污染的冷链食品,全部进行下架封存。
(4)疫情处置督查指导。市局即时召开应急指挥中心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由指挥长带队综合调度组相关人员赴疫情发生地指导做好应急处置督查指导工作。要求赴中心城区处置地点,应在1小时内赶到,赴其它乡镇处置地点,应在4小时内赶到。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冷链食品疫情的发展、控制等情况上报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是否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下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清查和检查。
(5)疫情处置后勤保障。应急响应启动后,做好保障工作,为一线人员安排好车辆和提供必要防护装备。如: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手套、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负责采购、储备、发放消毒剂,如速干手消毒剂、用于车辆消毒的含氯消毒剂等。确保在20分钟之内保障到位。
(6)解除查封、停止经营措施权限。随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及时监控涉案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环节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相关人员。及时根据掌握的情况,由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召集会议研究后,确定终止暂停经营状态的品种和范围,解除有关场所的封闭措施。
(7)舆情应对。由后勤保障组制订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做到以人为本,注重效果,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制止谣言扩散。
(二)冷链食品疫情II级(中风险)应急响应
(1)疫情信息报送。在接到朝阳市局、北票市防指或其他地市推送的疫情信息后,由联络员10分钟之内向副指挥长报告,副指挥长审查符合我县冷链食品II级疫情响应情形,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II级(中风险)应急响应。并由联络员于10分钟内向涉疫食品流入地各股、队、所推送信息。涉疫食品流入地须在1小时之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初次处置结果向市局副指挥长报告。副指挥长及时将初次处置情况向指挥长报告。
(2)涉疫食品溯源调查。疫情发生地股、队、所立即开展涉疫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下级销售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3)涉疫食品及场所管控。涉疫股、队、所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涉疫批次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并配合卫健部门对该批次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核酸检测、以及环境消杀工作。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请示北票市防指发布命令,全部暂停辖区内涉疫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疫冷链食品全部进行冷冻储存,避免腐烂变质而造成疫情防控复杂化。责令可能因密切接触者污染的冷链食品,全部进行下架封存。
(4)疫情处置督查指导。市局即时召开应急指挥中心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由副指挥长带队综合调度组相关人员赴疫情发生地,指导做好应急处置督查指导工作。要求赴中心城区处置地点,应在2小时内赶到,赴其它乡镇处置地点,应在6小时内赶到。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冷链食品疫情的发展、控制等情况上报指挥长,由指挥长视情况决定是否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下发全系统,全面开展清查和检查。
(5)解除查封、停止经营措施权限。随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及时监控涉案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环节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相关人员。及时根据掌握的情况,由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召集会议研究后,确定终止暂停经营状态的品种和范围,解除有关场所的封闭措施。
(6)应急响应的调整与中止。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全部阴性的,及时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终止暂停经营状态的品种和范围,解除有关场所的封闭措施。对其他地区核酸检测阳性的品种,督促生产经营者无害化处理该品种冷链食品。对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即刻转入冷链食品疫情?I级(高风险)应急响应。
(三)冷链食品疫情III级(低风险)应急响应
(1)疫情信息报送:在接到朝阳市局、北票市防指或其他地市推送的疫情信息后,由联络员10分钟之内向副指挥长报告,经副指挥长审查符合我市冷链食品III级疫情响应情形,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III级(低风险)应急响应。并由联络员于10分钟内向涉疫食品流入地股、队、所推送信息。涉疫食品流入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待处置结束后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局应急指挥中心将处置情况报送至朝阳市局和北票防指办。
(2)涉疫食品溯源调查。涉疫发生地立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及时掌握问题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第一时间责令辖区内该品种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对该品种全部进行下架封存,冷冻储存,避免腐烂变质而造成疫情防控复杂化;责令可能有风险隐患的冷链食品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冷链食品全部进行下架封存。
(3)涉疫食品及现场处置。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开展冷链食品疫情调查,做好风险冷链食品封存,该品种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相关人员核酸检测,配合卫健部门对涉案场所全面消杀。
(4)应急响应的调整与中止。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全部阴性的,及时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终止暂停经营状态的品种和范围,解除有关场所的封闭措施。对其他地区核酸检测阳性的品种,督促生产经营者无害化处理该品种冷链食品。对本辖区内冷链食品及其环境和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的,即刻转入冷链食品疫情I级(高风险)应急响应。
(四)响应终结
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隐患消除后,综合调度组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总结
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相关股、队、所要总结应急经验,梳理突发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 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
综合调度组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