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2〕1号)要求,全面依法依规做好北票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依法规范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按时入学,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全面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就学权利,大力规范办学行为,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按学区入学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跨学区入学。
2.坚持“五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公开,坚决杜绝大班额、大校额,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规范办学原则。实施阳光分班,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控辍保学原则。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各类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三、招生时间
1.城市招生热点小学报名时间:8月8日-18日,教育局到各校现场验证。具体时间安排:
实验小学:8月8-9日; 第二小学:8月10-11日;
花园小学:8月12日; 第一小学:8月15日;
第三小学:8月16日; 第六小学:8月17日;
第四小学:8月18日。
19日-22日:教育局再次到上述七所学校对后报道新生现场验证,第二次办理报名手续。
2.其它城市小学报名时间:十小24日-26日由学校自行组织新生报名入学。
3.城市初中报名时间:小升初学区验证后,户籍、房照手续变动或认为已经验证过的学区信息有误,可能调整到三中、四中、七中或桃园初中入学的七年级新生,集中在16日-20日到教育局中教股办理入学手续。
4.农村初中、小学报名时间:8月24日-26日,学校结合实际自行下发通知,组织新生报名入学。
四、招生范围
2022年北票市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按学区招生政策,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城区中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生,农村中小学按本乡镇行政区划所属户籍、住所确定招生范围。
留守儿童以及北票本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就学;户口是外县市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在城内就学的,凭相关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在外地读小学,户籍在北票市的小学毕业生,计划回原籍读初中的,履行自主招生程序,由中学教育股审核后按学区安排入学。
五、入学条件
1.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凡2016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本学区适龄儿童都要升入小学一年级。凡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都要升入本学区初中一年级,入学率必须达到100%。
2.符合学区认定条件。下列情形认定为本学区:
一是在学区内有户籍、监护人拥有自有住房(房户统一)的适龄儿童。
二是在学区内监护人拥有自有住房,户籍非本学区但属于北票城区的适龄儿童。
三是在学区内祖孙三代居住在一起的适龄儿童。
四是在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户籍属于非北票城区的。
具体详见附件《北票市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政策解读》。
3.学区证明材料查验合格。新生入学,需查验学区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契税证)、购房网签合同及房款发票、父母身份证、同一居住地址最近一个月的水电气票据等。办理入学手续时要一并查验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教育局存档)。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各校不得违规招收小龄儿童入学。必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孤儿和残障儿童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入学,接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收取任何费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必须接收,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必须建立学籍,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合理确定班额、校额。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班额的设立必须报教育局审批。中小学校额一律控制在2000人以下。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巩固大班额“清零”成果,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3全面实施阳光分班。2022年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校要进一步规范电脑均衡分班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科学制定排(调)座方案。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8月30日前,全市中小学将分班结果报普教股备案。均衡分班结果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不得私自为学生调换班级。城市热点学校的阳光分班由教育局负责。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后,第一学期严禁转学。
4.严格落实免试入学政策。全市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严禁组织分班考试,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按报到先后、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分班,初中七年级新生一律按小学六年级统考成绩进行分班。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分班考试,一旦发现专门组织分班考试的,教育局将严肃处理。
5.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具体措施的通知》(辽新疫防指明电〔2020〕17号)、《关于切实做好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28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入学政策。经招商部门确认的来我市的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的子女,可享受北票市招商引资企业入学优惠政策。
6.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2021〕116 号)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全市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截止出生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学生被学校招收后,要及时为学生新建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情况。坚决禁止任何形式借读现象的发生,出现任何一例借读,一经查实,坚决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7.依法开展控辍保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摸底排查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情况,建立失学辍学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复学工作。对小升初学生未到初中办理入学的,由毕业小学负责家访,查清未入学原因,做好劝返工作。劝返无效的,书面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教育局和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岗位职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抓好疫情防控。各校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研判疫情形势,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招生入学的各个环节,做到精准精细防控。要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3.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校园广播、板报等宣传途径,宣传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招生工作的舆论氛围。取得学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建立问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过程管理,关注家长和社会期盼,积极回应舆情,科学应对处置,化解热点招生问题。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件予以公开)
北票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