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源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北票宝国老50MW风电项目)北票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更新日期:2022-07-26 信息来源: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游览:

2022年5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朝政发〔2020〕16号文件,批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朝阳源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北票宝国老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号:辽政地〔2022〕364号,同意将农用地1.7696公顷、未利用地0.06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6970公顷,其中农用地1.6288公顷、未利用地0.0682公顷。现将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朝阳源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北票宝国老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黑城子镇祥顺号村、板达营村,泉巨永乡巴里营村、黄家沟村,国有北票市黑城子林场;

三、土地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黑城子镇祥顺号村集体旱地1.2054公顷、有林地0.0470公顷、其他林地0.1255公顷、农村道路0.0163公顷、其他草地0.0212公顷,板达营村集体旱地0.0469公顷,泉巨永乡巴里营村集体其他林地0.0938公顷、其他草地0.0470公顷,黄家沟村集体旱地0.0939公顷,国有北票市黑城子林场国有旱地0.0469公顷、有林地0.0872公顷、农村道路0.0067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情况:

(一)征收土地地类及补偿标准

权属地类面积(公顷)区片地价(万元/公顷)修正系数实际补偿(万元/公顷)补偿费(万元)
旱地林地农村道路建设  用地未利用地
黑城子镇祥顺号村1.20540.17250.0163

1.394297.5197.5135.9345
祥顺号村



0.02120.0212780.8781.6536
黑城子镇板达营村0.0469



0.046997.5197.54.57275
泉巨永乡巴里营村
0.0938


0.093867.5167.56.3315
巴里营村



0.04700.0470540.8542.5380
泉巨永乡黄家沟村0.0939



0.093967.5167.56.33825
国有北票市黑城子林场0.04690.08720.0067

0.140897.5197.513.7280
合计1.39310.35350.0230
0.06821.8378


171.0966

(二)地上附着物偿费标准:按实际投入给予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按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六、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对省政府批复有异议,可在60日内到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