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程序
更新日期:2023-09-07 信息来源: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游览:

登记程序

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收费一缮证—发证—归档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集成、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 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形式。

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需提交:

(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公时间:

上午:8:30一11:30              下午:13:00一17:00


不动产登记

一、农宅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①转移登记

②首次登记

2、宅基地使用权(土体)

①首次登记

②变更登记

③转移登记

④注销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

①注销登记

②变更登记

二、抵押

1、抵押权登记

①注销登记

②变更登记

③首次登记

三、林权

1、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①首次登记

2、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

①转移登记

3、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①首次登记

4、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①首次登记

5、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①首次登记

6、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①转移登记

②首次登记

③变更登记

④注销登记

四、土地

7、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首次登记

②转移登记

③变更登记

五、档案

①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②查封登记

③注销查封登记

④更正登记

五、房屋(房地一体)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①转移登记

②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

③首次登记

六、预告

①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