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北票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2年汛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的系列讲话精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政办发〔2014〕2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根据2019年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为20个,各乡镇分布情况如下:
五间房镇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三宝乡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1处为崩塌隐患点;蒙古营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1处为崩塌隐患点;台吉镇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大三家镇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哈尔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崩塌隐患点;长皋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崩塌隐患点;南八家子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娄家店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西官营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龙潭镇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北塔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黑城子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为地面塌陷隐患区。(详见附件1:北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辽宁省政府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我市在每年底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具体负责人,层层抓落实。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隐患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各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是在汛期要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防治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
(二)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情况,会同应急管理、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情况,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预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当地政府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广泛参与、贴近实际的避险演练。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造成大的灾害和损失。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生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摸清地质灾害现状,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应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护规定作为强制性内容,禁止地质灾害危险区新建城镇和村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四)消除灾害隐患,尽快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及搬迁避让工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安排和筹集资金,加快对危害大、影响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工程的进度。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监督指导工作,早日实现全市居无险地的目标。
(五)落实防治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机制,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并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
(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地灾防治体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层防治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地灾防治工作机制。
1.实行汛期值班制度。由于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续降雨和暴雨将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为保证各种信息的畅通,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坚持“三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时应填写××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附件3)。工作结束后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应分述三查的内容和防治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及下一步防灾工作建议。
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档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建档资料包括××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附件3)、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附件4、5)、××乡(镇)××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于汛期结束后将附件6报至市自然资源局。
4.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制度。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设在北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处置工作,联系电话:5095590(传真)、5095657、5095567(晚间)。
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报北票市人民政府和朝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和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并经核实后,应在1小时内报北票市人民政府和朝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辽宁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指导矿山企业做好防灾减灾预案,最大限度避免矿山建设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八)加强协调沟通,保证信息通畅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水务、交通、铁路、防汛救灾、气象等有关部门以及乡(镇)、村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乡(镇)、村各级之间信息畅通。
(九)加强技术协作,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质量
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接收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指导相关责任、监测人员熟练使用朝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分析研判,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产品的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和天气状况,做好预防应对和危险区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要及时反馈该地区预警等级发布后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研究和技术开发,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月报、季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把地质灾害预防延伸到基层,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3.19《矿产资源法》颁布纪念日”、“5.12防灾日”和“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
(十一)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是指各市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测和预防。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群策群防工作部署,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防灾能力,使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真正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作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附件:1、北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