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发〔2022〕12号
北政发〔2022〕12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我市对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北票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北票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