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辽教发〔2017〕8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重要内容,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每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都不会因贫而失学辍学。
二、目标任务
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控辍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消除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三、主要措施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一是教育局制定全市“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发辍学。二是各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包保制度,成立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建立控辍保学网络,明确学校领导、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责任。建立辍学报告制度,发现辍学现象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提高认识,建立组织。控辍保学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内容。各校要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和维护贫困家庭学生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保证每个贫困家庭孩子按时入学。
各校要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控辍保学工作计划,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残疾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3、广泛宣传,依法治辍。3月与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控辍保学月”活动。开学初,各校要按照“开学第一天、控辍第一事”的要求,利用开学后的第一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4、开展摸排走访工作。学校建立点名制度,对不请假无故缺课的学生,及时与家长电话联系,对超过三天缺课的学生进行家访,发现辍学倾向及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帮扶和劝返工作,要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档案。
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每月25日前各校要报送校长签字(必须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控辍保学月报表。每学期报送一次“控辍保学”工作总结(6月25日、12月25日),3月与9月为“控辍保学”活动月, 3月初与9月初报“活动月”计划,3月末与9月末要增报活动月总结。
5、建立结对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苗头的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安排给学校党员干部、教师重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失学,从源头上杜绝辍学发生。
6、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倾向的学生,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儿要重点建立学生信息台账,制定出管理台账的具体办法,认真做好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7、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要把建档立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儿童作为监测重点。
8、规范办学行为,丰富校园活动。各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学、休学、转学。对学困生、偏科生等,要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依托学生社团和班队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9、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学校要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名学生。
10、帮困助学,以资控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建档立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低保家庭学生和困境儿童的救助机制。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相关保障政策,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收取其他费用。
11、实行专项督导制度,把控辍保学情况作为年末评估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室联合教育局相关股室每学期进行一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末教育综合评估,实行一票否决。
北票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