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2022〕2号)精神,2022年我市开始实施初中毕业和升学“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北北票市中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考安排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 6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8 日
上午:8:30--11:00 语文(汉语文)
下午:13:30--15:30 数学
16:10--18:10 文综合
6月29日
上午:8:30--11:00 理综合
下午:13:30--15:30 英语
6月30 日
上午:8:30--11:00 蒙语文
考查科目由各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点安排
全市中考设三个考点,分别为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等考点。
(三)科目分值
1.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合、文综合、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语文(蒙语文、汉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分别为120分,(其中英语学科卷面分为100分);理综合满分为18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70分、生物20分);文综合满分为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5分、历史65分、地理20分)。对用汉语文授课加授蒙语文的蒙古族考生,语文学科考蒙语文、汉语文,各单独命题,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满分为6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满分为10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科目总分值为760分。
2.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3.2022年中考取消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以满分10分计入总成绩;取消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以满分60分计入总成绩。取消外语听力考试,以笔试成绩×1.2作为外语科目成绩;取消蒙语文听力考试,以笔试成绩×1.2作为蒙语文科目成绩。
(四)考试命题
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认真落实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规定要求,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或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从2023年起取消考试说明。
2.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试卷易、中、难试题的比例为7:2:1,既要防止试卷过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要避免试卷过易难以体现区分度。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3.建立试卷政治审查制度。在中考命题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试题政治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各学科特别是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试题的政治性审查,重点审查试题选材的价值导向和材料使用的严谨性,杜绝出现国旗国徽图案使用不规范、国家地图版式不完整、不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问题,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
4.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考试命题要结合当前“双减”任务,引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五)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中考中作弊和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毕业认定
依据初中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构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学校颁发教育局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一)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二)中考各科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三)2022年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和参加中考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未能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至2025年,全面落实中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证要件政策,即不参加中考,不颁发初中毕业证。
三、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计划
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及中考报名人数,以及国家关于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2022年全市高中计划招生247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860人,尹湛纳希高级中学870人,第三高级中学740人。具体安排如下:
(1)特长生招生: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各招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运动员20人、20人(女足5人)、 50人;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各招收美术特长生 5人、10 人,音乐特长生10 人,5人。
(2)示范高中普通生招生:根据“将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政策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全面落实定向招生政策。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合计招收普通生1650人,其中:择优生165人,定向生1485人。定向生比例占我市示范性高中普通生计划的90%。定向招生继续执行《关于下发北票市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方案的通知(试行)》(北教〔2018〕10号)文件规定。定向生指标在高中招生录取前公布。特长生录取后,将剩余的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重新排序,排名第1485名考生的分数减去18分即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实际控制分数线。
(3)尹湛纳希高级中学蒙生招生:为落实民族政策,在定向生录取之后,从考蒙语文并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中再为尹高择优录取蒙古族考生10人。2023年将不再单独录取蒙古族考生。
(4)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招生690人。计划招生740人。
2.录取方法
(1)特长生的录取。三所高中特长生招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具体负责。各高中分别组织报名、测试、成绩统计和公示,加试时间、内容、办法等另行通知。特长生提前录取,艺术类特长生录取不降分;体育特长生以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作为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进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示范性高中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单列,实际录取特长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不予补录。第三高级中学特长生与普通生共计招生740人。
(2)示范高中择优生的录取。特长生录取后,将其余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全市统一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5 人。
(3)示范高中定向生的录取。特长生、择优生录取后,将剩下的每所初中具有示范高中志愿且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排序,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以内,根据各初中定向生指标择优录取。如某初中没有择优生,也无定向生,可录取本校名次最高的考生1人。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内,某初中的定向指标没有用完,教育局收回,转为录取全市尚未录取的高分考生。操作方法:将全市尚未录取的具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示范高中招生只录取一次,录取后不到高中注册,出现缺额不再补录。
(4)示范高中平分学苗方法。(1)考生名次排序办法:按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高者列前;仍然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总分,高者列前;仍然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2)将择优生和定向生共计1650 人按统考成绩排序,确定单双号。(3)组织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抓阄,确定单双号两部分学生的归属。
(5)录取政策性蒙生。将尚未录取的考蒙语文且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排序,由高到低为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择优录取蒙古族考生10人。
(6)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的录取。将示范高中录取后尚未录取的有第三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完毕。未按时到第三高级中学报到注册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7)高中招生一律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录取,没有参加中考和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根据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填报情况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报经政府同意后,统一划定北票市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低于这一分数,任何高中不予录取。
3.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是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不准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报名。
(2)具有北票市户籍的考生报名,必须在北票市域内初中就读并具有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具有北票市户籍在域外就读需回北票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前将电子学籍转籍至我市初中方可报名。
(3)域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非北票市户籍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取得北票市初中正式学籍者可以报名参加升学考试报名,但不享受定向生待遇;在北票市初中取得全国联网电子学籍满三年的可以报考,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他学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
(4)不具有全国联网电子学籍的学生一律不予报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等的学生,不允许报考;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5)各初中负责审核本校考生是否具备享受定向招生的资格,审核结果须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降级处分。
4.考生报名
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
5.考生志愿的填报
2022年朝阳市教育局在全市设立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分三个批次完成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北票市三所高中都在朝阳市第一批次录取行列。北票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具体志愿设立如下(高中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之后录取第二志愿):
第一志愿:北票市“示范高中”志愿(参与平分学苗)
第二志愿:北票市“第三高中”志愿
第三志愿:“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志愿
第四志愿:北票市“职教中心”志愿
四个志愿都可填报,也可不填报,没有志愿不予录取。示范高中和第三高级中学只组织录取一次,3所高中新生未报到注册出现的空额均不再补录。
北票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完成三所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后,有意向到民办高中读书的考生,可按朝阳市教育局致考生及家长公开信要求,自愿参加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民办高中的录取和补录。
6.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得擅自增加加分项目和提高加分幅度。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2022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一次性加分执行如下规定:
(1)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2)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加分资格的确认继续执行北教字〔2007〕59号文件规定,必须是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才能加分。同时作如下规定:一是教育局纳入城市初中学区的农村不再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享受加分。二是教育局布局调整到城市初中就读的农村不再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享受加分。
(3)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生不在加分之列。
(4)示范性高中录取时,往届考生、休学生分别在统考总分中减去30分和10分后参加录取。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报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为中小学教职工子女的,须提供由其父母所工作学校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父母身份证明。
(6)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和注册后退学学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
7.关于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的规定
1.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往届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初中升学统一考试报名。如果确系特殊原因复读的学生,报考的前提条件必须在义务教育学籍系统中将该毕业生电子学籍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做退回操作,并成功将该生电子学籍退回到应届初三学生中,同时严格执行中考往届生报名的相关政策规定。
2.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升学考试总分减掉30分后参加录取,同时不享受省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
8.相关规定
(1)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按照辽宁省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规划要求,普通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校额控制在3000人以内。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可逐步缩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以适应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
(2)关于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籍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的相关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和学生无学籍就读,严禁高一学生上学期转学。对违规招生和计划外招生不予注册备案。高一新生报到刷证、注册、备案后,普通高中的日常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朝阳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朝教〔2015〕194号)有关规定,规范学籍管理。严格禁止高考移民行为,不定期开展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监督检查,严禁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报名资格。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不予办理。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
(3)高中学费标准。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
1.招生计划
2022年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部分,在辽宁省下达招生计划后,教育局将及时转发到各初中学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次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高职”的录取。凡先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并且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考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朝阳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只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有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填写《朝阳市2022年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3)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文件规定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4)成绩使用。“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四科,总分满分值为420分。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参加2022年朝阳市中考,以四科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执行中考加分的规定。
(5)考试名次排列办法: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职教招生录取工作由职教中心具体负责。
(2) 7月21日至8月14日,职教中心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3)教育局将把各初中今年完成中职扩招任务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四、组织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考工作,加强对考试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中考风险研判应对,密切关注涉及中考的网上舆情,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
(二)精心设计,严密组织
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保密,考试组织万无一失。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雨等自然灾害,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中考之机以任何名义滥编、滥印和乱订、乱发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不得乱办辅导班,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各地各校要在中考结束后,认真开展质量分析,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指导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考试招生政策,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政策导向,降低考试招生工作潜在风险。职教中心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四)疫情防控
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研判疫情形势,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招生入学的各个环节,做到精准、精细防控。要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考点、考场、评卷场所、新生报到等防疫措施,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排查工作。
(五)及时总结
教师进修学校和各初中要在初中升学考试结束后认真开展质量分析。秋季开学前,将试题分析报告和升学考试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中教股。
北票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