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全面贯彻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有关精神,着力规范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北票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引领,聚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努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建立健全联农助农机制,大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和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二、计划实施内容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安排入库项目1034个,计划总投资152325.2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311个,计划投资80473.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13 个,计划投资69542.8万元;其他类项目10个,计划投资 2308.5万元。
1、产业发展类项目
计划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311个,计划投入资金 80473.9 万元。实施村集体提档增效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农业项目,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基础设施类项目
计划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713个,计划投入资金69542.8万元。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路等。主要围绕改善设施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3、其他类项目
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0个,计划投入资金2308.5万元。主要围绕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对小额信贷实行贴息、雨露计划、村级公益岗位就业项目等,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
三、建设进度安排
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根据上级衔接资金下拨情况和县级衔接资金匹配情况。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进行项目前期规划,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待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下达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后组织实施;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各乡(镇)对本乡(镇)项目进行全面施工,并完成所有建设内容;2023年12月,进行验收结算,整理档案资料进行报账。
四、实施保障措施
1、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明确项目建设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保证有人做事。
2、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由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项目业务负责人进行项目建设业务培训,理清项目建设流程,明确注意事项,提升抓实推进项目建的能力。
3、加强指导,督促建设。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指导各乡(镇)围绕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倒推节点,以有效有力的工作保证项目快速推进,质量符合要求。
附件:北票市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