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1-10 信息来源:北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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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绥中、昌图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5〕43号)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 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填写《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和《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按文件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按照国办发〔2015〕43号文件要求,省政府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请各市同时填报《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和《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至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研训工作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
联系人:王晓东、任爱华
联系电话:024-86896096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