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根据《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和朝阳市委编办《关于开展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市紧密结合各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充分听取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和“一乡一单”方式,编制了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权责清单经省、朝阳市指导把关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市委编委会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权责清单内容
乡镇(街道)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进行分类。权责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事项、依据、责任事项、边界划分等。
各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共9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
各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共29项,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权责边界划分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动态管理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公布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要严格执行《北票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确保行政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权责清单按照“一乡一单”方式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