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辽宁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市监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以及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保质量解民之所难,勇担当解民之所愁,勤作为解民之所盼。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综合监管,打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行政,监管为民,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注重防疫效应、法治效应、社会效应相统一;二是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压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平台企业责任,发挥政企协同监管作用;三是监测预警,抓早抓小,对线上药店、线下药房等加强检查,把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投诉举报等作为发现违法线索的重要方式;四是突出重点,强化宣传,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3年6月底前,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质量有保障,监管部门接诉即办、公正执法、服务大局,保证市场秩序、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向好。
四、工作重点
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等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监管,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坚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
同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提供交易服务、涉嫌犯罪等情形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开展情况
1月17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车辆102台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2家,其中检查重点零售药店25家,检查覆盖面50%,检查重点网络销售药品的零售药店10家,检查覆盖面50%,圆满完成检查计划。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对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处罚11家,罚款0.77万元,有效地保障了疫情期间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