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姜**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更新日期:2023-07-25 信息来源: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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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姜**
住 址:辽宁省北票市
一、调查情况
2023年5月,卫片发现,在北票市东官营镇炮手村有违法采矿行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基本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合法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东官营镇炮手村违法开采毛石,经当事人现场指界并确认,违法采矿行为事实存在。2023年5月,我局委托辽宁省第三地质大队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露天采出的毛石矿产资源采出量进行核查,采出的毛石总量为449 立方米,当事人姜某某采出的毛石堆放在现场,未进行销售,北票市发展和改革事务服务中心认定金额为15715元。
三、案件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属违法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