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限划分
县级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审批
二、法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三、项目审批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电子版、纸质版);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电子版、纸质版);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电子版、纸质版);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电子版、纸质版);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文件资料(电子版、纸质版);
四、审批流程
企业申请-应急局窗口预审、受理-应急局组织具备资质的专家评审-应急局审批股室审批-出具批复文件。
五、网上办事网址: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切换至朝阳或直接登录朝阳政务服务网。
六、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勘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法定20个工作日)
七、咨询、投诉电话及地址:
咨询及投诉电话:0421-5091097
地 址:北票市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应急消防综合窗口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九、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十、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