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更新日期:2023-10-24 信息来源: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游览: 次
1.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2. 事项简述:对符合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的参保单位,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 办理材料:
(1)符合“免审即办”条件单位,不需要提供要件;
(2)“窗口办”需提供要件:《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不计算裁员的情况证明材料。
4. 办理方式:
(1)免申即享
(2)窗口办: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自主申报
5. 办理时限:根据当年政策要求
6. 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7.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9. 办理机构及地点: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
10. 咨询电话:0421-5877899
11. 监督投诉电话:0421-587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