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
根据《关于编制北票市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北政财发〔2023〕56号)文件要求,为科学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结合部分填报单位反映问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和公开等工作;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绩效目标;三是督促落实绩效目标;四是指导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五是研究建立本行业个性化绩效指标体系。
二、整体绩效目标填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在预算“一上”环节填报整体绩效目标。在“二上”环节根据预算编制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整体绩效目标。
(一)年度主要任务
填报部门制定的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能及工作任务对应的拟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及财政拨款。
(二)年度绩效目标
填写部门(单位)履职当年期望达到的目标,也是对长期战略目标的进一步细化、明确化,可录入1条或多条年度绩效目标。
(三)年度绩效指标
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形成绩效指标。可按系统设定模板填报。“指标属性”如果是定量,则指标值只允许录入数字;“指标属性”如果是定性,则指标值最多可录入四个汉字。设置时尽量以定量形式填列。
三、新增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
(一)公开选项填报
各部门(单位)在一体化系统“四合一项目库”内新增特定目标类或运转类(其他运转)项目时,须在“公开选项”项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1依申请公开”或“2主动公开”;对于市本级或省级及以上涉密项目选择“3不公开”,其绩效目标管理由线上改为线下,申报单位须自行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绩效所属类别填报
按照“无绩效、无预算”原则,填报“绩效所属类别”时,应选择“99需编制绩效项目”。如选择其他选项,绩效目标管理由线上改为线下,申报单位须自行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三)新增政策、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
1.朝阳市级、省级及省以上资金安排的新增政策、项目。项目已明确绩效目标的,在“上级是否明确绩效”选择“是”并按上级明确的内容手动录入。
2.北票市本级资金安排的新增政策、项目。
(1)“上级是否明确绩效”选项,选择“否”;
(2)根据项目预计开展情况填报“实施期绩效目标”。在“实施期绩效指标”项下通过“指标推荐”选取适合的绩效指标,具体绩效目标设置内容及要求详见《北票市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北政财发〔2020〕50号)。“实施期绩效目标”和“实施期绩效指标”一经纳入预算项目库不允许修改,请各部门(单位)谨慎填列。
(3)若通过“指标推荐”未能选到合适的绩效指标,可新增绩效指标。在“绩效管理”模块内点击“绩效首页”,进入“绩效指标库”,在“指标维护”中新增指标并按列表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送审。由市财政局预算科审核后即可使用。
3.2024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要求。各预算单位务必按照《北票市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北政财发〔2020〕51号)、《关于做好北票市2024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北政财发〔2023〕57号)在提交申报入库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时一并报送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如项目通过审核并纳入2024年预算,则在一体化系统中按审核通过内容填报绩效目标,同时按系统提示填报事前绩效评估内容。
四、延续性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
对项目实施期截至2023年底,但2024年拟继续实施并申请资金的延续性项目,登录2024年“四合一项目库”,选择“单位经办”,点击“全部”,勾选“已纳入财政项目库”,选择需要延续到2024年项目进行“项目调整”(修改“项目测算”和“分年支出计划”等内容)。纳入2024年预算的已入库延续性项目必须结合实际调整当年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绩效指标完成时限。
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置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对预算支出的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至关重要。请各部门(单位)规范填报、严格审核一体化系统内绩效管理信息;局内各预算管理科室按工作职责做好对项目绩效填报的指导、审核、批复等工作,通过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我市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北票市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