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事指南
更新日期:2024-12-19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次
申请材料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农民向户籍所在地村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范围及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二)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三)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四)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五)年满60周岁。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级初审;3、乡级复审;4、县级确认
咨询投诉渠道:村级、乡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