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办事指南
更新日期:2023-11-15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首签办理材料:1、首次签发登记表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一个月内办理4、新生儿母亲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信息不符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原件或(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换发办理材料:(1)换发申请表(2)原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材料(4)新生儿父母提供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登记户籍的只提交正页)。(5)因新生儿姓名原因不能进行户籍登记的换发除首签发所需材料还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换发除以上手续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补发办理材料:(1)补发申请表(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4)户口登记机关留存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专用公章。(5)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办即结

办理流程:《出生医学证明》首签和换发到所生新生儿的助产机构办理;补发到北票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投诉举报电话:0421-508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