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北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公共利益的需求,拟征收北塔镇陈家梁村集体土地合计6.6606公顷,北票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了拟征收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其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北票市2022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东至:其他林地;南至:其他林地;西至:旱地;北至:旱地。
拟征收北塔镇陈家梁村集体土地6.6606公顷,其中:农用地6.3081公顷(含耕地3.8146公顷)、未利用地0.3525公顷。
三、拟征收地块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及对象
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朝政发〔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北塔镇陈家梁村位于Ⅱ类区片内,区片综合地价为67.5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6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6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4.0万元/公顷。
北塔镇陈家梁村征地补偿费444.83175万元。
该项目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后,征地补偿费通过专户拨付给被征地村或被征地单位。
被征地村在收到补偿费后,按照相关制定和要求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至被征地村民。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并发放补偿费用。
六、被征收单位安置方式及对象
经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该用地项目不需要社保安置,采取其他方式安置。
七、本次公告公告期30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北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21-5095610。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如对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自方案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