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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更新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更新日期:2024-04-28 信息来源:北票市水务局     浏览:

  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合〔2024〕2号)文件要求,需明确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道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抗旱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现将确定的山区河道管理责任人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北票市2024年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      

  北票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5日

北票市2024年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