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相关科室、大队:
现将《北票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北票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朝阳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局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非法物资、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切实解决“特供酒”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为有力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局决定成立“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罗新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国玉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文龙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股股长
张德国 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商标广告股股长
李国华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股长
张 炎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队长
高 丹 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股股长
李树文 市市场监管局物价监管股股长
赵兴涛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股负责人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流通股,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每月向朝阳市工作专班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三、重点任务
(一)线下全面排查治理。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责任单位: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股负责,餐饮环节执法一中队负责)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商标广告股)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活动,下架、封存、召回“特供酒”及相关包材等,清理线下制售源头和消费渠道。(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商标广告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执法一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线上全面监测清理。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以下称平台)为重点,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平台采取下线相关商品、停止发布广告、删除宣传信息等措施,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对问题突出的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场股、公平交易商标广告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要聚焦“五一”“七一”“八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有力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反弹的势头。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监测发现、相关部门通报、群众举报制售“特供酒”的问题线索,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对认定为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惩处,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将符合相关情形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责任单位:执法一中队、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物价监管股、企业监管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挖源头铲除链条。对查处的“特供酒”案件,要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包材印刷制作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印刷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掉“特供酒”制售源头,铲除非法链条。(责任单位:执法一中队、物价监管股、公平交易商标广告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协调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阶段性成果,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形成主流媒体宣传声势。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一批制售“特供酒”链条上的违法企业名单,开展销毁问题产品行动宣传,震慑违法者,警示生产经营者。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不购买、积极举报“特供酒”。加大相关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与网信、公安、宣传和军队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强化联动。要加强行政指导,按照《关于禁止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排查清理相关违规信息,不断完善禁限用(售)词库,强化精准管控。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建立酒类营销宣传自律机制,发布自律公约,规范营销行为。(责任单位:各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24年4月12日前)。局成立 “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具体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开展集中行动(2024年4月-12月)。各所、相关股室全面开展线下排查和线上监测,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并建立台账,大力查办违法案件,实施全链条溯源打击,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机制,加大宣传曝光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有感。
(三)实施抽查验收(2024年9月-2025年1月)。工作专班组织对各所专项行动进行抽查检查,围绕各地问题线索摸排、违法案件查办、相关主体责任落实、案件曝光、宣传引导、链条打击效果等重点工作制定验收办法,对各所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四)总结巩固成果(2025年2月)。各所、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遏制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特供酒”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各所、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的政治意义,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把“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所、相关股室建立任务台账,明确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有效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推进协同监管。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要协同配合,畅通检测信息移送渠道,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联合惩戒工作。
(四)广泛收集线索。专项行动期间,各所、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强化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并建立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所、股室要按时按要求向工作专班报送相关情况。每月18日前报送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项行动成果清单和工作简报(简报内容包括工作部署、任务分工、推进落实、工作经验、创新举措等),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信息随时报送,2025年2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联 系 人:食品流通股 管宸辉
附件:1.县(市)区级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信息
2.“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3.“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处置台账
附件1
北票市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信息
县(市)区级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信息 | ||||
姓名 | 处(科)室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李文龙 | 食品流通 | 股长 | ||
县(市)区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信息 | ||||
姓名 | 处(科)室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张德国 | 商标广告 | 股长 | ||
李国华 | 食品生产 | 股长 | ||
张炎 | 执法一中队 | 队长 | ||
赵兴涛 | 市场股 | 负责人 | ||
高丹 | 企业股 | 股长 | ||
李树文 | 物价监管 | 股长 |
注:请各县(市)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联系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向市级工作专班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2
“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强化监管执法 |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
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者(家) | ||
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家) | ||
监督检查其他主体(家) | ||
约谈单位(家) | ||
网络交易监测涉嫌违法线索(条) | ||
广告监测涉嫌违法线索(条) | ||
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线索(条) | ||
线下检查涉嫌违法线索(条) | ||
其他单位通报涉嫌违法线索(条) | ||
已销号线索(条) | ||
立案查处广告违法线索(条) | ||
罚没金额(万元) | ||
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条) | ||
罚没金额(万元) | ||
立案查处其他案件(件) | ||
罚没金额(万元) | ||
重大案件查办(件) | ||
违法人员惩治(人) | ||
移送公安机关(件) | ||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条)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 ||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成立工作专班(个) | |
市级层面出台落实专项行动的指导性文件(个) | ||
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 督促平台删除违规商品信息(条) | |
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广告、宣传信息(条) | ||
关停店铺(家) | ||
关闭账号(个) | ||
完善网络交易和广告监测关键词(个) | ||
加强行业自律 | 地方市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
提升宣传实效 | 发布消费提示(份) | |
集中销毁非法物资(吨) | ||
曝光违法企业(家) | ||
曝光典型案例(个) | ||
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 ||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 ||
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 ||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 ||
宣传报道及宣传产品浏览量(人次) |
附件3
“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处置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问题线索 | 线索形成时间 | 线索来源 | 涉及主体 | 调查情况 | 案件查处情况 | 备注 | |||
案件查处部门 | 办案人 | 联系方式 | 处置结果 | |||||||
注:线索来源,主要指网络监测、日常监管、批转交办、部门通报、投诉举报、舆论曝光、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