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北票市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草案)》文字解读
更新日期:2024-07-12 信息来源:北票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 次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加强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
编制依据
依据《关于加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57号)等相关要求制定。
编制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区)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使用。
编制原则
衔接资金使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衔接资金,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优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突出全产业链开发,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
解读单位:北票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于冰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1-5825358
北票市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