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朝教〔2024〕102号文件要求。目前,我省已经入夏,天气高温闷热,主汛期和暑假也将到来,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并持续开展至9月底,现就做好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创新防溺水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当地水域特点及学校学生实际,采取课堂内外、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把“六不准”(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和“五到位”(即:思想重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家校沟通到位;警示提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宣传到学生心坎上。请各校再重新发放一次《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督促提醒家长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学校大屏幕等载体,滚动播放《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动画宣传片和《警钟长鸣 防范溺水》警示教育片;以学校为单位自行印制《公益海报》。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主动提请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危险水域等级划分精准,落实警示牌、防护栏等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完善危险水域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未完工前,要采取临时拉设警戒线、设立警示标牌等措施。在危险区域要相应建立溺水救护点,配备游泳圈、长绳、防溺水竹竿等救生设施设备,确保一旦有溺水情况发生,能便于展开应急救护,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责任落实。各校要切实把防范学生溺水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推动防范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8号)、公安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3〕1536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防范学生溺水措施18条》(辽教通〔2022〕129号)等文件要求,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务求实效。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实地督查、强化问责等方式,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各校要在放假前完成本校相关安排部署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提醒。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认识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四时段”(即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务必做到孩子外出“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在此基础上,每逢高温闷热和强降雨天气,以及暑假期间每星期,要安排中小学班主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不厌其烦地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家长督促提醒工作,确保全员知晓、不漏一人,做到履职尽责、尽职免责。
请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线上培训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图片、视频、网页链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