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更新日期:2024-08-20 信息来源:北票市住建局     游览: 次
北票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贫困户自愿为基础,按照房屋鉴定、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等程序确定补助对象。
(一)农户自愿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贫困证明材料(农村低保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残疾证等相关贫困证件)、住房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村民评议。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农村危房改造申请,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上报乡镇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初步拟定改造对象。
(三)乡镇区审核。各乡镇区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区签署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行政村,并说明原因。
(四)两级公示。首先要在村级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区;其次乡镇区将各村上报的名单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五)县级审批。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对乡镇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