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新形势下的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常态化治理,结合《朝阳市严禁中小学在职人员校外有偿补课六项规定》和《<朝阳市严禁中小学在职人员校外有偿补课六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加强我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常态化治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
二、治理内容
1.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未在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出入校外培训机构、自习室和用于补课的地下室、仓(车)库、门市房、居民楼等场所;
2.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参与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线上或线下有偿补课,以及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在职教师以家属或亲友名义开办竞赛班、提升班、预科班等参与教学或管理;
4.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或补课对象家中开展的有偿补课或辅导;
5.其他应认定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违规处理
(一)对违规补课的教师的处理
在职教师被查实校外有偿补课的,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
1.组织学生校外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等级降三级,两年内不得重新参评。情节较重的,其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直接降至最低;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2.违规补课行为被查实后,收缴其全部违规所得;
3.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期间被查实违规补课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视情节 2 年至 5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名师、好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和最美系列人物等各级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其相关待遇;
5.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达到从重处罚条件者,按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
(二)对出现教师违规补课的学校的处理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校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1.对治理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工作不重视、治理措施不得力,年度内被查实3起(含3 起)以上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的学校,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免除职务;
2.对包庇、纵容、庇护违规教师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教育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违规聘用在职教师的培训机构的处理
对全市范围内有聘用在职教师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工作责任及措施
(一)学校承担主体管理责任
对全体在职教师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每学期签订 1 次师德师风承诺书,引导广大教师自我约束,强化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违规补课行为。将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与师德考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挂钩,营造治理高压态势。建立畅通的家校联系渠道,利用班级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告知书,公布学校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
(二)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统筹协调和所辖学校管理责任
北票市教育局成立常态化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对全市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持续强化对所辖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常态化治理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管理,畅通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举报渠道,严查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0421-5826579、0421-5810039。对发生重大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逐级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是突出治理常态化。各校要成立常态化治理领导机构,将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治理措施,主动接收监督,确保工作实效。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随机单独邀请家长和在职教师反馈意见,按照每校家长不低于 10%、在职老师不低于50%的比例,采取“一人一见面”、谈话内容保密的形式,实时了解、掌握和跟进治理实效,并作为评价各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常态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重点治理类型。各校要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重点治理成批量组织的“作坊式”、漫天收费的“敛财化”、学校包庇的“放任型”以及租用小区车棚等补习的“严重扰民型”等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对于群众举报或信访的重点问题,要第一时间跟进,从快调查核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形成“不能补、不敢补、不想补”的震慑效应。
三是突出重点治理节点。各校要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家委会协查、有关部门帮查等方式,及时对在职
教师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排查,并结合学校学期制周期规律,自主启动四必查。即:寒假、暑假必查,五一、十一必查,紧盯重点监管短板和薄弱区域,建立督查制度,成立督查组织,不定期对违规补课集中地校园周边、居民小区等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查违规补课情况、核实群众举报问题。
附件:
1.2024年北票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常态化治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2.北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3.2024年在职教师基本信息联系采集表
北票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2024年北票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韩泽义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悦彤 教育局副局长
郑子伟 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若飞 教育局副局长
魏志强 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 马银平 督导评估股股长
苏卫东 信访与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海军 人事科科长
许英伟 中教股股长
李 伟 小教股股长
杨秀辉 校外监管股股长
王洪军 学前股股长
迟国良 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校长及主管学校安全副书记(副校长)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信访与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信访与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系统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北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抵制有偿补课
责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形象,市教育局决定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就自觉抵制有偿补课问题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出责任承诺: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我将以实际行动支持市教育局开展的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自觉遵守省市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朝教发〔2019〕18号文件关于《朝阳市严禁中小学在职人员校外有偿补课六项规定》实施细则,对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辽教办〔2022〕144号)文件中提到的在职教师不应存在的六项行为。郑重承诺:不组织和参与面向学生的校外有偿补课,不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课,不为民办教育机构介绍生源,自觉接受包保领导和校长的监督管理。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朝阳市严禁中小学在职人员校外有偿补课六项规定》,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承诺人一份。
承 诺 人:(签名)
包保领导:(签名)
校 长:(签名)
2024年 月 日
附件3:北票市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基本信息联系采集表(样板) | ||||||
学校名称: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所教学科 | 家庭具体住址(到门牌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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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校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于8月16日报送至教育局安全办1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