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文件解读:北政办发[2024]12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09-10 信息来源:北票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

主要内容

1.资金分配方向。统筹安排各级衔接资金,形成合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先保障用于防返贫监测、雨露计划、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气象干旱指数保险、治安保险、防贫保险、小额信贷、公益岗补贴、技能培训、资产保险、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危房改造、项目管理费等必要的刚性支出资金,其余资金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重点支持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必要时可另行制定具体项目资金细则,发挥资金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各乡(镇)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建立项目库,经行业部门论证后纳入系统,并制定当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计划,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衔接资金。重点依次用于到户项目、村级集体集中类项目、乡村建设等项目。所实施的工程类项目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收益管理及分配。经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议定,2024年投入衔接资金新发展或新投产的产业项目年综合收益率不得低于5%。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已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防止返贫,并解决边缘易致贫和相对贫困问题。

4.扶贫(衔接)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资产管理模式。扶贫资产归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的“扶贫属性”不可异化、转移及变更,扶贫资产要通过政府发文等方式确权到村集体,并通过台账管理登记造册,完善村集体账目,做到笔笔有宗、账实相符。同时,要做好扶贫资产确权(移交)、登记、运营、管护等。因重大自然灾害、使用寿命到期、报废等原因,扶贫资产确需处置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经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议定,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情况下,收益率采取动态调整管理,要履行产权人申报、乡级审核、市级审定程序,综合年收益率不得低于5%。

5.项目及资金监督。推进公告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公开、谁分配”的原则,全面推进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扶贫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财政等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及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

名词解释

1、衔接资金:也称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支持其他相关支出。

2、“一自三合”模式: “一自”即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的脱贫户,通过户贷户用自我发展产业,独立经营实现增收脱贫。“三合”即采取合伙、合作、合营模式,在脱贫户贷款后与他人合伙生产经营,或者加入、抱团成立农民合作社,通过社员合作或与龙头企业协作合营的方式化解风险,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



解读单位:北票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于冰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1-58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