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背景
为建立健全北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北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北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北票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治现状,在广泛征求了意见,形成了本《预案》。
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辖区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因素和臭氧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北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专项应急预案之一,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北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市直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操作方案。
市直相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各重点行业企业应按照减排措施要求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操作方案。
解读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
解读人:朱宝东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1-509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