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2〕19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北票市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民政局
北票市财政局
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北票市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辽民发〔2022〕19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居家养老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度计划改造263户(具体指标任务见附件1)。
二、实施对象
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一79周岁残疾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有条件的乡镇可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以下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60-79周岁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改造对象家庭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2021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三、改造原则
(一) 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三)坚持合理设计。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根据辖区改造需要,进行有序改造。
四、改造内容
各乡镇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参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见附件2),可结合本内容,制定完善本地清单。各乡镇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坚持尊重老年人改造意愿,指导每个改造家庭在清单和补助资金限额内合理选择改造内容。其中,被评估为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每人配置1张护理床和1张防压疮床垫(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家庭仅配防压疮床垫)。
五、改造服务机构
(一)遴选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条件要求,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负责对以失能为条件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确定失能等级。
(二)采购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及相关规定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改造项目的策划组织、方案审核、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监督、竣工验收、信息建档等工作。
(三)采购适老化改造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及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机构,负责上门评估改造对象的家庭环境,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改造意愿,设计提出“一户一策”改造方案;依据经审核确定后的改造方案实施具体改造工作,配置相关设施设备。适老化改造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适老化改造相关资质,具有成熟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能力、设计能力和施工改造能力,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适老化改造机构不得同时为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或与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存在隶属、关联关系的机构。
六、实施步骤
(一)机构招标。按照政府采购及相关规定确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适老化改造机构等。
(二)对象确定。
1.组织动员。由北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乡镇、村民委员会、适老化改造机构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积极申报。
2.提交申请。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居住地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拟接受适老化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不享有该住房产权,需房屋产权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
(3)特困人员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家庭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残疾老年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3.能力评估。由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助已遴选确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对以失能为条件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确认失能等级,出具评估报告,留存相关材料。
4.审批与公示。乡镇将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及初审合格后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后,由乡镇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改造对象名单。
(三)入户设计。由适老化改造机构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等,“一户一案”设计适老化改造方案,填写《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见附件4),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审核通过后,经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意后,存入改造档案。
(四)改造施工。由适老化改造机构依据审核通过后的改造方案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机构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设计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实施监督。改造结束后,适老化改造机构要对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进行适老化产品使用培训。
(五)工作验收。改造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申请验收,并提交《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附件5)及有关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改造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在验收表上盖章确认。市民政局和乡镇应对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查验。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改造户进行抽检。
七、进度安排
(一)对象申请审核阶段(2024年4月底前)。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受理改造申请,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采购工作,确定改造对象名单。
(二)改造方案确定阶段(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适老化改造机构采购工作。组织改造机构入户上门评估,“一户一案”设计改造方案,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市民政局完成改造方案审定工作。
(三)施工改造阶段(2024年9月底前)。适老化改造机构依据确定后的改造方案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监督工程质量,跟进督促改造进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0月底前)。适老化改造机构向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提出验收申请,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完成验收。乡镇完成全覆盖查验。乡镇、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归集,按“一户一档”建立完整改造档案和台账,都要留存相关档案和台账,全面总结改造工作经验和不足。
八、资金保障
根据分配各乡镇改造任务数量,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安排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于适老化改造及辅助设施设备配置安装等。单独安排能够用于老年人能力评估、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等所需费用。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北票市民政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积极调度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财政部门加大改造工作的资金保障,强化资金安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机衔接;残联应对残疾人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同时核实确认申请人家庭是否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避免重复改造。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有效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综合效应。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密切跟踪掌握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下发督办通知、现场检查、经验推广、召开调度会议、重点约谈等方式推动改造任务落实落地。要高度重视改造质量,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改造过程中的偷工减料、假冒伪劣、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及套取骗取改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做出精品工程。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四)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广泛宣传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让民生改善红利最大程度惠及困难群众。要积极培育发展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适老化改造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为适老化改造工作提供保障。要宣传推广适老化改造先进经验做法,推动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本地区适老化改造任务。
附件:
1.2024年度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2.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
3.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4.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表
5.北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参考样表)
6.北票市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