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字〔2024〕67号
更新日期:2024-11-22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票市金和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381MA0YRY8E3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北市监处字〔2024〕67号
违法行为类型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曾因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但当事人至行政机关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于不顾,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时止,该诊所仍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6.3
公示截止期2025.2.22
处罚机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