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字(2024)177号
更新日期:2024-11-22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票市五间房镇骆驼营村佟铁军卫生室
工商注册号21138181704309912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北市监处字〔2024〕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一般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曾因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于2024年9月29日收到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但当事人至行政机关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于不顾,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时止,在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仍未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情况下,对患者使用药品。
处罚依据《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罚款700元
罚款金额7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0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22
公示截止期2025.2.22
处罚机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