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姚家医疗服务卫生室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案
更新日期:2024-12-05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次
辽宁省北票市卫生监督行政处罚 | ||||||||
2024年度 编号:北卫传罚字2024-3-6001号 | ||||||||
案 由 | 北票市姚家医疗服务卫生室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案 | |||||||
被处罚单位 | 北票市姚家医疗服务卫生室 | |||||||
处 罚 内 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 |||||||
执行结果 | 完全履行 | |||||||
执行方式 | 自觉履行 | |||||||
立案时间 | 2024.3.25 | 结案时间 | 2024.3.25 | |||||
主办科室 | 执法大队 | 队 长 | 王 哲 | |||||
经办人员 | 郑浩朋 朱城澍 | |||||||
归档号数 | 北卫传罚字2024-3-6001号 | 归档日期 | 2024年3月27日 | 保存期限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