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 “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更新日期:2025-01-07 信息来源:北票市应急局     游览:

2023年7月7日10时30分左右,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迷力营村的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国老矿业)井下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

2023年8月16日北票市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的处理决定》的批复,同意事故结案。依据《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北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7月2日,依据《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北票市安委会办公室事故评估组,评估组会同应急局、监察委、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参与评估工作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北票市应急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按规定在北票市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事故责任单位、1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崔宏,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矿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经查崔宏2022年收入9.6万元,建议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3.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6日,北票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3年8月25日,经北票市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对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矿长崔宏按北票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北应急罚〔2023〕11号),对其处以三万八千四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9月4日,经北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其处人民币3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6日,北票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3年8月25日,经北票市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对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按北票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北应急罚〔2023〕10号),对其处以三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9月4日,经北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充分汲取了“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的惨痛教训,在人员教育培训方面加大力度进行了整改:

1.有针对性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

2.及时补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采空区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集体讨论,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责任单位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北票宝国老矿业有限公司“7˙7”冒顶片帮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