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北票市政务公开办   游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了自身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确保了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 
  在2021年中,我局结合人社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人社工作的开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增强工作主动性。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还包括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及时维护更新,公开内容全面。认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泄密事故;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丰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失业保险、招考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答复等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注意实效性;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工作合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