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   游览: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市发改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发改局继续履行主动公开的职责要求,及时更新并调整局组织机构累计1次,公开财政信息“市发改局(部门)2022 年部门预算”、“市发改局(部门)2021 年部门决算”,发布局公开信息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及工作信息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提高工作效能和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为群众敞开方便之门。

(五)监督保障

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市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妥善处理人民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 0 0 0 0
2.重复申请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0 0 0
3.其他0 0 0 0 0
(七)总计0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形式不够多样、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2023年,市发改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多层次、多样性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