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切实明确各级、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高效、有序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我局及时组织修订了《北票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辽宁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朝阳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分级响应机制,逐一细化应急措施,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结合我市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急需对原有《北票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朝阳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立足全市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际需要,将预案的各项工作逐一细化,分清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任务,规范程序,并及时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以保证预案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了对该预案的合法性审查。
四、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灾害分级,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处置,指出了森林草原火灾分级标准。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及其职责,明确了火灾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市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措施,明确了预警措施以及预警信息发布的机构部门。明确了火灾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要求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第四部应急响应。指出了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应急响应工作程序,明确发生火灾后,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层面的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细化了响应措施。III级响应
Ⅲ级启动条件:
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且火场持续延烧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初判仅依靠本乡镇灭火力量难以扑灭的;
符合上述条件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
II级启动条件:
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后,2小时内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军事禁区等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
3、发生在相邻省或相邻市交界区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
I级启动条件: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I级响应后,2小时内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森林火灾时。
符合上述条件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 I级响应。
第五部分森林消防力量的组成。明确了森林消防组成为专业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义务森林消防队、消防大队、武装部。规定了调动原则、调动程序以及兵力、装备的运输。
第六部后期处置。包括灾情评估、善后处置和奖励与责任追究三项内容组成。
解读机关: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李全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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