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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文件解读:北政办发[2024]18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11-18 信息来源:北票市水务局     游览:


县域统管模式

一是县域集中统管模式。依据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要求,确定北票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北票市水务局为监管责任主体、运行管理单位(统管单位)为北票市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是县域分级统管模式。 建立农村供水县域“1+N”统管模式,即县域统一管理+乡镇、村协助管理。北票市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县域统管主体,通过授权管理的方式,与北票市龙潭镇、东官营镇、哈尔脑乡等全市30个乡镇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授权各乡(镇、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各乡(镇、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一步与工程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授权其负责工程日常管理。由北票市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组建专业化管护队伍,在北票市水务局指导下统一负责全市维修养护、日常管护及应急维修等。

专业化管护方式

由北票市人民政府授权北票市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实现管养合一,并与专业化管护队伍一次性签订 2-3年服务协议,确保专业化管护工作可持续推进。

各部门(单位)职责

北票市水务局(监管单位):为农村供水行业监管部门,统筹负责推进县域管护及专业化管护工作。 建立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模式,配套制定奖惩机制,落实政策及资金,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

北票市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统管单位): 受北票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农村供水管理责任及义务, 具体负责推进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可通过授权管理等方式,负责落实各级协管主体,建立水费收缴、维修管护等统一调度机制,加强对协管单位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做好群众节约用水、用水付费宣传等。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协管单位): 负责统管主体授权范围内的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水费收缴、工程看护及简单的维修工作等。加强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等工作的沟通协调。做好群众节约用水、用水付费宣传等。

各乡(镇、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管护单位):一是完善专业化管护组织架构,科学设置岗位职责,建立内控制度,配置搭建专业化管护队伍,精准高效开展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维修管护。二是制定专业化管护、巡查维护、维修抢修、应急供水等工作标准及流程。三是建立完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农村供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护水平,实行用户报装、报修等24小时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四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演练,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五是完善监督举报问题受理、响应、回访机制,畅通渠道,高效答复处理。

考核制度

在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配套制定奖补政策及绩效考核机制,对项目实施、巡查维护、维修抢修、 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与资金支付情况挂钩,对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的,限期予以整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终止履约合同,禁止其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服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研究制定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力政策, 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顺利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三项制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落实供水水价形成、调整和补贴机制, 探索以水养水长效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财政扶 持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做好管护经费测算,在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时,给予合理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

(三)强化考核激励。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考核推动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 省水利厅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纳入“大禹杯”等绩效考核,并与维修养护和工程建设资金挂钩,对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推进效果好的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并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激励。

(四)注重宣传引导。 总结凝练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先进经验做法及可复制模式做法,以点示范,加强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名词解释:

1、县域集中统管模式。即:建县级农村供水公司、供水总站,或购买服务择优选取经营运良好、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实力强的企业,通过投建管一体化、特许经营、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签订统管服务合同,统一负责全县(市、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对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程度高等有条件的地区,应依托城市自来水厂、城乡供水公司、水务公司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2、县域分级统管模式。即:建立农村供水县域“1+N”分级统管模式,即县级统一管理+区域分片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可通过政府组建等方式,明确县级农村供水统管主体,履行管理责任及义务,并结合农村供水现状、管护难易程度等,分乡镇(片区)通过授权管理的方式,落实区域协管主体,协管主体可依托乡镇产业中心、水利站或购买服务等,承担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管理。各协管单位在统管单位的统一监督、指导及调度下,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管理工作。采取县域分级统管的地区结合辖域农村供水规划及工程体系布局,逐步实现县域集中统管。

3.专业化管护模式。即:在明确县域统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科学合理构建人员数量素质适配、物资充足完备、调动处置及时的县级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队伍,统一承担全县(市、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全链条、各环节的专业化管护工作。县域集中统管的地区,由统管单位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实现管养合一,采取县域分级统管的地区,通过政府组建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县(市、区)水利部门与专业化管护队伍应一次性签订 2-3年服务协议,确保专业化管护工作可持续推进。

 

解读单位:北票市水务局

解读人:李相军

联系电话:0421-5822252